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21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经研究,我院现启动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管理期内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科组成以及各专业名额空缺情况,第十二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专业》(附件1)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基本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二)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基本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的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要求
1.申报人向医院提出申报申请,医院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向中医药管理局或学校推荐。
2. 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要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出来。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注意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
四、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被推荐人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使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申报评选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须签字确认。
2.被推荐人要确保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和纸质版);
(2)《一览表》一式一份(附件3,电子版);
(3)被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份(附件4,电子版和A4纸质版)。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被推荐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4)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一套(格式见附件5),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被推荐人近5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0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院内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
注意:卫编的老师工作单位填“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推荐单位填“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教编的老师工作单位填“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单位填“四川省教育厅”。
(二)其他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
2.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专业领域等内容;
3.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6年10月11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7783591@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附件: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专业39-405916-附件1.doc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39-602993-附件2.doc
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员一览表39-738581-附件3.doc
4.综合推荐材料39-520980-附件4.doc
5.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材料39-498989-附件5.doc
6.院内一览表39-179048-附件6.xls
组织人事部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