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国务院2019年第71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文件精神,依照相关服务指南与办法,结合我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事项的研究项目,均需依照该管理办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我院人类遗传办公室存档备查。
没有按照本通知申报审批/备案/登记的研究项目,经查处属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按照相关法律追究项目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院办发〔2020〕106号,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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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医院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