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moe.edu.cn))、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moe.edu.cn))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
请申报人认真研读《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申报条件及课题申报所需材料均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查看。申报人可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https://202.205.185.227/)进行在线申报。
(二)培训与指导
5月13 日上午 9:00-11:30,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针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申报开展公益性培训指导,请申报人准时参会。(网址:http://47.108.30.203:801/a/#/activity/1787653617642110976)
(三)申报及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请申报人于5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和《活页》,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部411,由科研部统一报送科技处申请盖章。电子版请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申报+姓名”命名并发送至科研部专项邮箱kyb87783242@163.com。
2.系统提交:请申报人于5月23日17:00前将科技处盖章后的《申报书》和《活页》提交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完成系统最终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科技处将不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二、申报限项要求
1.本年度内凡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立项与否,都将不能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相关规定:(1)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2)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制作了《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请申报人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平台公告栏中查看。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负责申报事项的咨询电话为:010-62003471、010-62003308;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28-85876121。
五、咨询方式
黄老师87783242
附:近三年全规办立项课题的分类梳理以及分析(仅供参考)
科研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