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术成果及学术积分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及全院师生、职工:
依据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学术成果机构署名办法》(院办发2018﹝82﹞号)(附件1)、《学术成果奖励管理条例》(院办发2020﹝74﹞号)(附件2)、《学术管理条例(试行)》(2020〔76〕号)(附件3)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学术成果及学术积分申报工作。本次学术成果申报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学术积分核计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本次学术成果申报的类别及方式如下:
1.高质量论文:界定为在特定期刊目录自动入围和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基础上,由学术委员会评选决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术委员会决定奖金额及是否设置特等奖。自动入围特定期刊: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简称ESI)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类(发表文章类型为Article、Review,不包括Letter、Brief Communication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医药类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可直接入围三等奖及以上。自动入围期刊不限定作者位序;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期刊限定为第一、通讯作者(含共同)。
2.学术著作:界定为面向全国发行的专业性公开出版物单行本(含教材),且明确标注我院机构署名。著作奖励范围界定:主编、副主编、编委。
3.学术获奖:界定为以我院为获奖单位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中医药科技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技奖等)。
4.产品:包括药品、器械、保健品等。
5.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6.其他成果:主持或参与的指南、标准、共识等。
(二)学术积分填报
学术积分相关内容填报参考附件4。
请申报人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7点前登录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官方网站进入科研管理系统(网址/index.html)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申报流程:①使用工号登录(初始密码123456)→②完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③进入科研成果-在线填报相应学术成果并上传附件→④检查无误后保存→⑤点击提交。
请各申报人注意:2023年学术成果及学术积分认定仅限于我院科研管理系统线上申报,其他方式申报或逾期提交不予审核。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409室);联系电话:87768513(小号3116)。
附件1.《学术成果机构署名办法》(院办发2018﹝82﹞号)
附件2.《学术成果奖励管理条例》(院办发2020﹝74﹞号)
附件3.《学术管理条例(试行)》(院办发2022﹝74﹞号)
附件4. 科研管理系统学术积分填报手册
科研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