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杏林学者学科人才科研提升计划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大学科技处拟于近期开展杏林学者学科人才科研提升计划结题工作,不能按期结题者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申请延期半年,已延期1年者不再延期,科技处将作撤项处理。项目结题后方可申报2023年度杏林学者项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杏林学者学科人才科研提升计划”研究专项、人才类延期未结题项目。
二、结题材料
(一)研究专项类(只交纸质版)
1.《成都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表》(所在学院审核盖章)1份;
2.《成都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经费使用报告表》(计财处盖章)一式1份;
3.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自拟);
4.成果附件:反映课题研究成果的论文、专利等。
(二)人才类(需交纸质、电子版)
1.负责人自查表;
2.学院复核表。
(三)团队类(只交PPT)
5-10分钟汇报研究进展及成果PPT
三、材料报送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22日12点前将人才类自查表、团队进展汇报PPT发送至kyb87783242@163.com,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行政楼411室。
联系电话:黄老师028-87783242。
附件:相关附件
科研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