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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任务书填报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已立项,现将填报课题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时间
原则上课题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23月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研究要求
(一)所有研究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符合伦理审查要求。
(三)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均需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1﹞3号)要求,由课题负责人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www.medicalresearch.org.cn),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课题信息。
(五)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三、研究经费说明
2023年度课题立项清单见附件1,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单位匹配金额,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财政支持经费50%填报。无资助课题的所需经费均由课题负责人自筹,课题负责人需在《课题任务书》中提供自筹经费相关证明,否则中医药管理局不予受理及立项。
四、任务书填写流程
请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3〕32号)的相关要求,课题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线填写任务书并提交。
课题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任务书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过程中任务书可能会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退回,请各位负责人关注任务书状态,修改后及时再次提交。
五、网上填报时限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8:00(含退回修改时间)。
凡逾期未提交任务书的立项课题,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撤销该立项课题。
六、材料报送
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课题任务书(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立项编号的水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经各方单位签章,涉及伦理的需提供伦理审批支撑材料,有协作单位需提供合作单位协议,于7月5日前报送科研部411。
请各位负责人添加微信群
联系人:辜老师;联系电话:028-87783242
附件:1.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清单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任务书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