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办法》(附件1)的具体要求,现将2016年度四川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本年度结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2)课题申请书一式一份;
(3)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报告一式两份(学校财务审核盖章);
(4)项目相关附件:专著、论文、专利证书、转让合同等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rch Fund of SiChu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提交延期结题申请报告,由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处。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结题材料,于2016年6月2日(星期四)前统一报送科研部411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cyxykyb@163.com。
附件1: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试行)办法.doc
附件2:省教育厅结题表.doc
附件3:教育厅2016结题清单.xlsx
联系人:辜海英
联系电话:87783242
科研部
201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