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卫生与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6〕5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助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5〕1185号),现将申报2018年四川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紧扣县级公立医院服务需求和发展需要,能有效促进各县级公立医院“补缺项、补短板”,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满足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和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技术须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适合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三)技术项目配套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四)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2年以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如获立项,具备自立项之日起在省内多个县级公立医院同时推广的条件和能力。
(五)技术推广单位须为研发(或引进)及应用该项技术的卫生计生机构,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相关社团组织可作为协作单位与技术推广单位共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18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报送
2018年四川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网上注册。
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先登录“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网址:http:// kjgl.schp.org.cn)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身份注册进行审核。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申报(注册时请正确选择上级主管部门,已在原系统注册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请完善相关资料,无需重新注册)。
(二)申报人填报。
1.申报人进入“管理平台”,由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程序,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2.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证明等通过附件上传。
(三)申报单位和归口部门审核。
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后提交归口部门审核,归口部门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批。
(四)纸质资料报送。
1.加盖公章的《四川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一份;
2.《四川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材料汇编》(包括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已推广应用证明等)一份。
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2月2日前报送科研部409室。
科研部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