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和要求,接研究生院通知,现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1.硕士学业奖学金的上报
请学科让参评学生填写《临床医学院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考核表》(附件1),学科通过《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打分表》(附件2)评分择优;并请学科在2015年9月29日前将临床医学院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考核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打分表》(附件2)和《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完毕后和电子版一起上报教学部。逾期将视为该学科放弃评选,学院将把名额分配各其他学科。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请学科通知推选名单上的同学填写研究生院要求文件(附件6、7),并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汇总上报学院教学部。
2.国家奖学金、博士学业奖学金的上报
申报国家奖学金、博士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临床医学院国家、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考核表》(附件1),携带申报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于2015年9月29日前到教学部(一教410)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请同学填写研究生院要求文件(附件5、7)于2015年10月9日前将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汇总上报学院教学部。
临床医学院教学部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