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计划已下达(具体清单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完成任务书填报。
一.研究时间
原则上面上项目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21月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原则上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3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21月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二.研究要求
(一)所有研究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符合伦理审查要求。
(三)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均需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1﹞3号)要求,由课题负责人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s://114.255.48.20),按照要求填报有关项目信息。
(五)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三、研究经费说明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部分面上项目(见附件1)给予部分引导资金予以资助,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18日12:00前将经费预算交至科研部411,以便尽快制作经费本。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无资助课题的所需经费均需自筹,项目负责人需在《课题任务书》上报时提供自筹资金承诺书(见附件4),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立项。
四、任务书填写流程
请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21〕5号)的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入口”在线填写任务书并提交。
经省局审核通过后,将带有水印的任务书进行打印。
五、网上填报时限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00至2021年6月30日18:00。
凡逾期未提交任务书的立项课题,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撤销该立项项目。
任务书所涉及的承担单位盖章页请于2021年5月26日17:00前交至科研部411,由科研部统一盖章并返回。
六、材料报送
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项目任务书(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立项编号的水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于2021年7月2日17:00前交至科研部411,由科研部统一报送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87783242
科研部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清单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任务书
3.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表
4.自筹资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