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8〕212号),为了解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的现状,加强中医药活态传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将对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进行摸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主要对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的相关人员进行摸底。
二、人员条件
掌握中医药传统技能的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技艺精湛,且形成一定的学术理论,出版过相关著作1部以上,形成了标准或操作规范;
(二)在该技能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该项中医药传统技能工作30年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四)有一定的传承工作基础,愿意开展传统技能传承与推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已在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3年以上的中医药传统技能的应用、推广活动。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附件1,以下简称《摸底表》)。
(二)于2018年11月12日前汇总《摸底表》,并填写《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摸底表》和《汇总表》扫描版并word版发送至邮箱stjxjy524@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524办公室。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部联系。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3605(3240)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1
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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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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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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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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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传统
技能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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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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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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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承谱系中所属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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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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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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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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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药师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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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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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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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科研机构 □教育机构
□医疗机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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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掌握的
传统技能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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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技能的内容、特色优势、适用范围(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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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著作
名称、时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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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制定的
标准或
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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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
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部门或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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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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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技能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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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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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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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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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该项技能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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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技能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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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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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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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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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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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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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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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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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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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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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扫描版并word版请于11月12日前发送至邮箱stjxjy5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