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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和第一至三批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2    来源:     浏览:

各科室、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18〕2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院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研究决定,将省拔尖中医师更名为省名中医。

二、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

我院现从事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往届省名中医不参加此次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医药事业,秉承大医精诚宗旨,矢志弘扬中医药学术和文化,品行端正,医德高尚,热心为群众服务。

(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卫生、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医德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廉洁自律,近五年内无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

(3)坚持临床。连续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不少于20年(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执业医生资格并注册。

(4)业内知名。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独到,在全省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在省内外中医药界具有较高威望。有丰富的中医临床诊疗经验和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理论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省内领先地位,年诊治人数在省内外或当地领先。

(5)身体健康。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在岗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能正常从事业务工作。

2.资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的全部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深度贫困县、民族县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基层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在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药专技人员:

①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1名中医药专家署名推荐。推荐专家范围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每位专家本次最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

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有2名往届省名中医署名推荐。每位专家本次仅能推荐候选人1名。

(三)推荐申报

1.被推荐人须登录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官网(http://www.sctcm.gov.cn/)进入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人才评审系统的四川省名中医申报入口,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中医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

    2.申报人务必确保个人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由网报生成(注意:网报时,单位推荐意见填“材料属实,同意推荐。”);

(2)《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公示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专家署名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此项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提供);

(4)《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申报人院内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5)被推荐人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一份(格式见附件4),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临床诊疗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被推荐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6)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格式见附件5),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证书、县(区)级名中医文件和证书、市(州)级名中医文件和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或专家推荐表原件、专家称号证书复印件1式1份,被推荐人近5年能体现临床水平、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格式见附件6),并注明推荐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第一至三批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工作

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四川省名中医进行考核评审,现仍从事中医临床

工作的人员,且具备所有基本条件要求的前三批省名中医,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由省名中医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予以考核评审。需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一)《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一览表》(附件8),电子版一份。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客观评价推荐人选临床水平、学术技术水平、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近5年为主)。

(二)客观公正,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进

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确保把真正具备条件、群众认可的名医推荐出来。

    五、填报注意事项

1.卫编的老师工作单位填“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所在地区(部门)填“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教编的老师工作单位填“成都中医药大学”,所在地区(部门)填“四川省教育厅”。

2.由于本次申报时间紧张,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8年11月7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7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7783591@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日-11月7日17:30       申报人按要求申报,同时审核材料

11月8日-11月9日                         征求院纪检意见,召开院内专家会

11月9日                                      准备院务会材料

11月12日                                    提交院务会审定

11月13日-11月19日                     全院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同时向学校上报推荐材料

11月20日                                    向省中医药管理局上报推荐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附件:1.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推荐公示表

         2.专家署名推荐表

         3.第五批四川省名中医申报人院内一览表

         4.综合推荐材料格式

         5.证明材料格式

         6.材料目录

         7.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审批表

         8.四川省名中医考核评审一览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1月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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