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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来源:     浏览: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

 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卫生计生委省科技厅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5]297号),现将申报2018年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1.申报的重点学科(专科)在当地该学科(专科)领域的科研、业务和服务方面具有整体领先或先进水平,拥有领先、先进或具有代表性的科研能力、关键技术、核心团队和管理水平,特别是经过所在单位和本地区重点专科建设,形成了较好的学科(专科)基础,在引领、推动当地该专业领域发展发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申报的重点学科(专科)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应侧重有利于引进和开展卫生与健康领域先进技术、方法和标准,有利于解决当地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疑难问题,有利于促进当地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有利于提高当地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3.申报的重点学科(专科)名称应符合国家关于医药卫生学科名称的规范。

4.采取多学科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核心学科、专科或专业,详细说明多学科合作的背景与方式,联合研究方向和核心团队成员。

5.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181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1.除国家委驻川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大型综合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2. 11个市级“医疗作战区”内领头医院与配合医院;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州)级医疗卫生机构;

4.个别专科特色突出的三级县级综合医院可纳入申报。

(二)推荐名额。

1.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委驻川医疗卫生机构、省级大型综合医疗卫生机构除外)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

2.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限推荐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不超过2项;

3.同一专业的学科(专科)在同一市州建设项目超过2个(含)的,不再新申报该专业。

四、申报流程与材料报送

(一)网上注册。

申报人、申报单位须先登录“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管理平台”,网址:http:// kjgl. schp. org. cri)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身份注册进行审核。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申报(注册时请正确选择上级主管部门,已在原系统注册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请完善相关资料,无需重新注册)。

(二)申报人填报。

1.申报人进入“管理平台”,由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程序,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2.申报材料中提供的主要课题、奖项、论文、新药证书、专利证书、专著和学会任职等证明材料通过附件上传,有效时限为申报立项评审前3年(2015-2017年)。

(三)申报单位和归口部门审核。

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后提交归口部门审核,归口部门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批。

(四)纸质资料报送。

1.加盖单位公章的“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一份;

2.对照《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评估指标体系(2017年版)》填写《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自评表》一份(需逐项注明自评指标得分点及得分内容);

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的推荐函。

上述材料请在125日之前报送一教410办公室

联系人:

教学部:郭静18980880167     王岚13882242740

管理平台服务热线:028-68187980/85249950/68187970

 

 

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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