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医院科技发展基金招标形式审查合格申报书总计181项。评审程序及资助课题情况如下:
1. 评审程序:由院外专家通讯评审和院内学术委员会专家会议评审两部分组成。院外专家通讯评议获2A及以上(无C)的项目建议直接立项,通讯评议获2C(无A)的项目直接淘汰。
2. 通讯评议结果:获2A及以上(无C)建议直接立项的项目16项,获2C(无A)直接淘汰的项目68项。除去建议直接立项、淘汰的项目,共计97项参加院内会议评审。
3. 会议评审结果:将各项目的会议评审专家(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平均分排序(“A”为5分、“B”为4分、“C”3分),淘汰33项,拟资助64项。
4. 综合结果拟立项(清单明细见附件):
苗子工程专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拟资助28项(原定立项60),合计14万元;
特色诊疗专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拟资助12项(原定立项10,因并列分增加),合计24万元;
成果转化专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拟资助2项(原定立项10),合计4万元;
护理康养专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拟资助15项(原定立项15),合计15万元;
医院管理和文化建设专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拟资助13项(原定立项10,因并列分增加),合计6.5万元;
自选课题不资助经费,拟立项10项。
院企合作重点项目不资助经费,拟立项1项。
5.
苗子工程专项立项负责人未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基金或实际NSFC项目上报申请书与本专项申请方向偏离,则取消立项收回资助。
6.
成果转化专项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须按照1:5配套研发资金,配套经费到位后医院方拨付研究经费。
拟资助项目清单已确定,合计资助81项,资助总额63.5万元,现已公示。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部提出申诉,时间2019年3月4日至3月6日。
附件:2018年度医院科技发展基金拟立项清单。
科研部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