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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来源:     浏览:

各部门、科室: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专家智库在科技创新战略规划、需求凝练、政策制定、科技评审和科技创新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四川省卫计委拟建立“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咨询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掌握和研究国内外卫生与健康科技发展最新动态及趋势,对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咨询建议;

(二)为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提供咨询论证和技术支持;

(三)对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咨询论证,并提供咨询建议;

(四)参与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

(五)协助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以适当途径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及建议;

(六)参与四川省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评审、评估等工作;

(七)承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遴选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敏锐的技术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

(二)从事专业技术研究10年以上,目前仍继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研究,能够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

(三)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含专委会)任常委及以上职务。

(五)年龄60岁以下,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保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和时间。

推荐专家原则上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获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领军人才计划”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委直医疗机构负责推荐专家委员会候选人。

(二)审定。

省卫生计生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成员构成和成员条件要求,确定入选专家委员会人选。

四、相关要求

请根据专家委员会成员遴选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专家于2016年12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1)和推荐专家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部。

电子邮箱:lcyxykyb@163.com

附件:1.通知文件25-156134-附件1.pdf

2.推荐专家信息表及推荐汇总表等25-268812-附件2.doc

科研部

2016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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