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川中医药办发〔2020〕22号文件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申报要求做进一步明确:
(一)组织形式
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本年度专项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予以提供,并实行限项推荐,我院拟定推荐数为20~30项。
2、2020年度立项的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方向(具体清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2)予以优先推荐,鼓励学科交叉研究思路。以上各方向申报书与推荐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比例者,取消优先推荐。
(二)经费支持
限项推荐项目由医院科研经费支持,原则上每项不超过5万元。
(三)推荐流程
申报→医院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结果公示→网上推荐
(四)时间安排
8月10日——8月20日:院内申报
8月21日——8月25日:医院学术专家委员会评审
8月26日——8月28日:结果公示
8月29日——8月30日:网上推荐
申报者需在8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标书一式三份交至科研部411室,并将电子版标书及申报意向表(附件3)以“姓名+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课题申报”形式发送至科研部邮箱lcyxykyb@163.com.
(五)申报资格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申报通知要求,本年度申报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不限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凡已承担局级及以上在研课题尚未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员(排名前5)参与课题不超过2项(含课题负责人)。
(六)其他
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由合作单位承诺全额提供项目经费的,可不参加院内评审,予以直接申报推荐。
(七) 推荐项目的立项结果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立项文件为准。
科 研 部
2020年8月6日
附件1:2020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招标指南
附件2:2020年度立项的四川省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等平台一览表及拟推荐名额
附件3:申报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