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17年国家级中医药继教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工作依照《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6〕3号﹞要求(附件1),2017年申报项目和去年相同,分为年度项目和备案项目两类。
二、申报方式
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
1、年度项目申报科室填写《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备案项目申报科室填写《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
2、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重点专科以及国家级重点专病项目及流派传承工作室负责人必须申报。
3、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送继续教育部524办公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jxjy666666@163.com。
注:相关表格请在医院网站“公告通告栏”下载。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7783605(3240)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21-427063-附件1.pdf
2、《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21-944985-附件2.doc
3、《2017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备案表》21-286315-附件3.doc
继续教育部
2016-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