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278号)文件要求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工作安排,经研究,我院现启动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对象
(一)选拔数量
我省选拔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72名,高技能人才5名。专业技术人才指标不得用于选拔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指标不得用于选拔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标。
(二)选拔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选拔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特别要选拔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扶贫攻坚、“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选拔要求
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四川的重要举措。
(一)严格条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规范程序。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将选拔对象、条件、程序予以公开,并按规定对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涉密人员不公示),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送前,应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对涉密人员材料作脱密处理。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卫编老师填报时,工作单位填“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推荐单位/部门填“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教编老师填报时,工作单位填“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单位/部门填“四川省教育厅”。
2.A4纸打印《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请认真按照用表须知和填表说
明填写《专家情况登记表》(附件1,需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3.院内专家一览表一份(附件2,仅需交电子版)。
4.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3,仅需交电子版)。
5.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附件3,仅需交纸质版)。
6.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3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87783591@163.com)。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号)
组织人事部
2016年4月7日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2.院内一览表 院内一览表.xls
3.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1-394257-推荐享受政府津贴人员.xlsx
4.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证明材料 11-323276-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证明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