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及各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于2019年12月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
1、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后1个月内,要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
2、要求科研项目资料全程管理,包括科研课题的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奖励申报和推广应用五个阶段;
因我院尚不具备大规模统一管理科研档案的场地条件,医院已紧急设计建设科研档案室,预计下半年投入运行。在科研档案室正式运行之前,敬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保管上述原始数据等项目全部资料,以确保科研档案随时核查、随时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
科 研 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