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第六批基层卫生计生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02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经研究,我院现启动第三届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委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我省卫生行业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已获得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的,不再作为委突贡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推荐名额
一名。
三、选拔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或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2次以上获奖。
2.在医疗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出版专著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3.在医学科技成果开发和推广应用中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4.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
5.在医疗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并经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6.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卫生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成果奖者。
7.长期在老、少、边、穷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对促进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程序
申报人向医院提出申报申请,医院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向省中医局推荐。
(二)严格条件。
各科室和有关专家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客观评价推荐人选,并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三)规范程序
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透明度,将推荐条件、方式、程序予以公开,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五、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由申报人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如实填写《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并下载打印(不得更改)1份(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注意纸质版双面打印)。注意:网报系统填写,需先个人用户注册,注册时,初审机构选择“省中医管理局”。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3.近5年主要业绩材料一套。提供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所填内容进行佐证和补充,既要充分、又要避免过滥。(附件3 )注:附件3的目录为指导性目录,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材料做相应增减。
6.《院内一览表》一份(附件4,电子版)。
(二)装订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目录》(附件5),并填写候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三)报送要求
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11月5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87783591@163.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附件: 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评审表
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业绩材料
4.院内一览表
5.材料目录
组织人事部
2015年11月2日
(相关文件及附件已挂在医院官网及OA系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