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转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岐黄学者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先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数量
岐黄学者是在中医药临床实践或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中取得重大成果,所从事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岐黄学者分为临床型和研究型,全国遴选100名。
二、遴选条件
(一)岐黄学者(临床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2018年12月31日未满65周岁;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长期坚持中医临床或与中医临床相关的中药实践工作,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临床诊疗或实践能力突出;
5.中医药理论扎实,学术成果丰硕,在全国有重要学术影响力,具有引领本学科(专科)发展的能力。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临床研究项目或课题。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临床研究或实践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或研究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依托单位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倍的经费支持,并配备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传承创新能力的人才团队。
(二)岐黄学者(科研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遴选条件:
1.品德高尚,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术传承与创新,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坚持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2.2018年12月31日未满65周岁;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长期从事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工作,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相关研究,具有引领本学科创新发展方向的能力;
5.主持并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撰写并出版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专著,或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关、体现本人学术思想和研究能力或成果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依托单位提供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倍的经费支持,并配备人员稳定、结构合理、具有较强传承创新能力的人才团队。
(三)申报岐黄学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2.国家重大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
3.国家级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或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负责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负责人。
三、申报要求
岐黄学者的申报推荐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推荐的形式,在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网址:http://qhxz.njucm.edu.cn)进行申报。申报人员要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人主动到组织人事部申请申报账号。
(二)申报人登录推荐系统,填写相应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1.《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用word填写打印并签字或盖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扫描上传后(注意申报系统附件上传部分,论文与著作等模块,仅限上传一个文件,是上传多篇学术论文合并后的PDF,而不是一篇一篇单独上传),再提交。待提交后,从推荐系统打印《推荐表》及其相关附件,装订成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其中:
(1)《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中第一部分“1.推荐人选承诺与依托单位审核意见”,须经院务会讨论通过我院推荐人选名单后,由组织人事部下发给各推荐人选。
(2)《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中第二部分“2.全国知名专家推荐意见(2份)”,由申报人自行完成。
(3)最终将《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两部分均完成后,再行扫描上传、提交、打印。
2.我院教编申报人依托单位填“成都中医药大学”,推荐部门填“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卫编申报人依托单位填“57365线路检测中心通道”,推荐部门填“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材料报送
1.填写相应《院内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将纸质版交至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783591@163.com。须于2018年6月20日18:00前完成。
2.将推荐系统打印《推荐表》及其相关附件,装订成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交至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须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完成。
五、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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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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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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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申报,同时审核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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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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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召开院内专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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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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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院务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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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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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院务会审定推荐人选,并下发通过院务会审定的推荐人选《推荐表》中的“五、承诺与推荐意见”的第一部分。推荐人选上传、提交、打印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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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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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选将推荐材料交至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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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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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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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医院于2018年6月26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因此申报人务必严格按照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进行申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附件: 1.院内一览表(科研型)
2.院内一览表(临床型)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