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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     浏览:

各科室、各部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通知,请相关科室及部门根据基地第二批科研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课题。
    一、申报要求
    (一)研究目标和内容
    申报课题要依据指南的内容,针对基地重点病种研究的具体问题,制定合适的研究内容与可行的技术路线,提出确切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单位
    1、多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与合作协议。
    2、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经承担过相关的研究课题,能够提供研究所需各种保障条件。
    3、非病种研究基地的牵头单位必须和病种研究基地签订任务协作和成果共享协议。
    (三)申请人
    1、课题牵头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牵头人。
    2、每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两项;目前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的不得作为牵头人申报。
    3、牵头人承担过2007-2010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其验收结果为“撤销”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范围;
    2、申报人或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资质;
    3、申请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二、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13日17:00前(周四)将课题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全文打印并提交一式5份(宋体小四、A4纸打印、普通装订、双面打印),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部,同时将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
lcyxyk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我院统一审核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省级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初步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书统一正式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
    基地办:王钧冬、谢红艳  87767380(3343)
    科研部:高  泓          87783242(3337)

科研部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附件1: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基地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要求.doc    
附件3:基地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4:仅供参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科研专项课题任务协作和成果共享协议.doc    
附件5:基地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6: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业务建设第二批科研专项课题申报信息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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