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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     浏览:
各部门、科室: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70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经研究,我院现启动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10名;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20名。人选专业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条件。
    1.政治合格,医德高尚,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中医专业除外),身体健康;
    4.在卫生计生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具有解决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能力,在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和权威性。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首席专家:
    ①两院“院士”、国医大师。
    ②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人。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确认为首席专家:
    ①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创业人才、外专千人)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
    ④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⑤省部级各类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
    7.其他情况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条件。
    1.政治合格,医德高尚,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60周岁(中医专业除外)及以下,身体健康;
    4.长期工作在临床、公共卫生、医学科研一线,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
    5.科研业务水平高,学术上有较突出的成就,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领军人才:
    ①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创业人才、外专千人)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入选者。
    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
    ④国家“863”“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优先确认为领军人才:
    ①国家“千人计划” (创新短期、青年千人)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学名师、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以及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以及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
    ④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原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及其他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
    ⑤国家和省部级中医药类工作室主要负责人。
    8.其他情况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三、推荐要求
    1.按照《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选拔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15〕269号)规定,坚持评选标准,以学术技术水平及工作业绩为重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被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人和推荐单位可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
http://www.scwsrc.com/)下载《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家推荐表》(附件1、2,以下简称《推荐表》)、《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人选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
     2.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一式四份(电子版及纸质版);
    (2)《一览表》一份(电子版);
    (3)《院内一览表》一份(附件7,电子版);
    (4)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附件4,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电子版及纸质版)。
    (5)推荐人附件材料一套,包括推荐人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推荐人10篇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5,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
    3.推荐人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使用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申报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推荐表》,推荐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请签署确认函。各推荐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
    4.每位推荐人选的《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的封面复印粘贴在档案袋上。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务必于2015年9月9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报组织人事部7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
87783591@163.com)。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莹莹
     联系电话:028-87783146(小号3328)
                                                  
组织人事部 
2015年9月6日

附件: 1.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家推荐表
       3.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领军人才人选一览表
       4.综合推荐材料
       5.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选推荐材料
       6.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人选推荐材料
       7.院内一览表
(相关文件及附件已挂在医院官网及OA系统上)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附件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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