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临床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临床医学院拟定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体如下: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仰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得有学术不端或不诚信考试记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或重考记录。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含必修课、限选课)。
3.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等级考试425分(含)以上(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获得证书,其中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2级者视为与国家四级有同等效力)。
4.通过本专业毕业生所要求通过的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级别。
5.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次数多者优先。
(2)有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特长的学生或参与上述相关比赛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3)外语水平通过级别更高者优先。
(4)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级别更高者优先。
(5)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署名文章一篇以上,或获得省级课外科技活动三等奖以上,或参与编写并出版专著5万字以上。
(6)211、985院校的推荐免试生优先录取。
6.只接收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推荐免试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国家卫生计划委印发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2015)9号文《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名额等详情请查阅《成都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纪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的政策性强,参加推荐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秉公办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规范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若有子女申请推荐免试者,必须回避。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违反招生纪律处理。推荐免试工作公开监督电话:87783122。
五、本工作办法由临床医学院推荐免试工作接收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床医学院
2015年9月23日